婚姻注册
婚姻注册完整步骤
1) 向JPN索取表格
– 申请者必须到JPN (国民登记局) 索取并填写注册表格 (JPN.KC01F)
– 申请者必须携带正本身份证出生证各复印一份以及护照型照片各一张
– 填妥后到任何宣誓官处进行宣誓
2) 宣誓和JPN审核盖章
– 申请者可自由选择宣誓官处理相关事宜, 一概宣誓费用与本会无关
– 返回JPN审核盖章并缴费RM20 (只能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进行)
– 任何已婚者若婚约仍有效或配偶仍在世, 在国内另立婚约将视为犯重婚罪
3) 递交表格及预约日期
– 须携带证件
若申请者曾离异, 需携带离婚证书副本1份
若申请者鳏夫/寡妇, 需携带已故配偶的死亡证书副本1份
若申请者未婚有子, 需携带申请涵 (Surat Akuan) 1份及孩子的报生纸副本1份
– 申请者必须携带JPN宣誓文件
– 2位证婚人必须超过21岁的大马公民, 身份证副本各1份
4) 所需文件的复印方式
– 身份证复印样本 (在同一张纸)